臨時起意“伸黑手” 觸犯刑法悔已晚
金山網(wǎng)訊 7月22日,在丹徒區(qū)人民法院法庭上,被告人席上的周某某聲淚俱下 ,低頭懺悔:“都因我一時起貪念,才落得今天的下場,我沒有面目再見我的家人,希望法庭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,我一定重新做人……”最終周某某以盜竊罪被判單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周某某今年27歲,初中畢業(yè)后一直沒有找到合適工作。2019年4月的一天中午,周某某騎著電動車在丹徒新城某小區(qū)附近轉悠,突然發(fā)現(xiàn)一輛綠色“威志牌”電動車車鑰匙沒拔,遂臨時起意,趁無人之際騎走了電動車,并將電動車以350元銷贓。
這種不用費什么力氣就可以換錢花的“好差事”讓周某某初次嘗到了甜頭。一天之后,周某某又上街尋找可以順手牽羊的“獵物”,看到一名外賣小哥把車停在路邊上樓送外賣,周某某摸摸自己饑餓的肚子,靈機一動,閃現(xiàn)出了“一石二鳥”的想法,騎走這輛電動車,還能順便吃一頓“免費外賣”!但“伸手終有被捉時”,周某某騎走電動車沒跑多遠就被車主的同事抓個正著。
丹徒區(qū)檢察院審查認為,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盜竊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,已經(jīng)構成犯罪。根據(jù)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規(guī)定:盜竊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;法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。辦案檢察官告誡社會,周某某因一時貪念、臨時起意盜竊他人財物,受到法律嚴懲,一失足成千古恨;同時提醒,暑期是盜竊案件高發(fā)期,一定要加強防范意識,避免財物丟失。(王運喜 董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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