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人受傷引糾紛 法官高效促調解
金山網訊 工人因操作不當或分神導致受傷的事情時有發(fā)生,隨之而來的矛盾糾紛也越來越多。日前,在丹徒一家制造業(yè)工廠擔任操作工的老周,工作時不慎被電鋸割傷,因多次找老板協(xié)商賠償事宜未果,于是將該廠起訴至丹徒法院。
經了解,老周出院后委托某鑒定機構,對自己的損傷進行了傷殘等級和三期鑒定,鑒定結果為構成八級傷殘,誤工期105天、護理期90天、營養(yǎng)期60天。開庭前,承辦法官曾紀雄曾組織雙方進行調解,但未成功,該廠負責人表示對老周自行鑒定的鑒定報告不予認可,要求重新鑒定?! ?/p>
但庭前調解時,曾紀雄也了解到,老周住院期間,廠里墊付了他全部醫(yī)療費并每天安排專人去探望,由此可見,該廠負責人要求重新鑒定并非不愿賠償而故意拖延時間,而是相關法律知識有所欠缺,對鑒定事宜不甚了解?! ?/p>
根據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,結合咨詢醫(yī)學專家,曾紀雄基本確定老周的傷情即使再鑒定,結果也不會有什么改變。重新鑒定只會浪費司法資源,加重當事人訴累。為此,每天工作時間幾乎都被開庭占滿的曾法官,只能利用下班時間和周末休息日,通過電話對該廠負責人進行法律釋明,努力做調解工作?! ?/p>
最終,在曾法官多日的耐心調解下,老周和廠里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,并且在法院簽訂調解協(xié)議時,廠方還當即付清了所有的賠償款,真正取得了案結事了、雙方都滿意的良好效果。(董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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